8.4.1增氧機
8.4.2投餌機
8.4.3網箱養殖設備
8.4.4水體凈化處理設備
8.4.5織網機
8.5其他畜牧水產養殖機械
8.5.1養蜂專用平臺(含蜜蜂踏板、蜂箱保濕裝置、蜜蜂飼喂裝置、電動搖蜜機、電動取漿器、花粉干燥箱)
9.動力機械
9.1拖拉機
9.1.1輪式拖拉機
9.1.2手扶拖拉機
9.1.3履帶式拖拉機
10.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0.1挖掘機械
10.1.1農用挖掘機(斗容量≤0.4m3)
10.1.2挖坑機
10.2平地機械
10.2.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0.3清淤機械
10.3.1清淤機
11.設施農業設備
11.1日光溫室設施設備
11.1.1卷簾機
11.1.2加溫爐
11.2連棟溫室設施設備
11.2.1開窗機
11.2.2拉幕機(含遮陽網、保溫幕)
11.2.3排風機
11.2.4溫簾
11.2.5二氧化碳發生器
11.2.6加溫系統(含燃油熱風爐、熱水加溫系統)
11.2.7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壓設備、過濾設備、水質軟化設備、灌溉施肥一體化設備以及營養液消毒設備等)
12.其它機械
12.1廢棄物處理設備
12.1.1固液分離機
12.1.2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
12.1.3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
12.1.4沼液沼渣抽排設備
12.2精準農業設備
12.2.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12.2.2漁船用A I S船載終端
附件2:
省(區、市、兵團、農墾)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序號 | 大類 | 小類 | 品目 | 分檔名稱 | 基本配置和參數 | 中央財政補貼額 | 地方財政補貼額 | 備注 |
附件3:
編號
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參考格式)
一、補貼對象基本情況
姓名或組織名稱: 住址:
二、補貼機具及補貼金額
農業機械名稱 | 數量(臺) | 財政補貼金額(元) | |||||||
大類 | 小類 | 品目 | 分檔名稱 | 合計 | 中央 | 省 | 市 | 縣 | |
三、其它說明
1.補貼對象須在 月 日至 月 日期間購機,補貼產品必須是已列入國家支持推廣目錄和省級支持推廣目錄的產品。
2.如放棄購機,應在本通知規定的時間至少10天前向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交回本通知。
3.本通知一式三份。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各一份,補貼對象一份。本通知簽字蓋章后生效。
4.身份證號碼和聯系電話作為內部工作資料妥善保存,不得存入農機購置補貼管理信息系統,嚴防信息泄露,謹防電話詐騙。
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蓋章) 縣級財政部門(蓋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附件4:
2014年度 縣(市、旗、場)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戶信息表
公告單位: 公告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 所在鄉(鎮) | 所在村組 | 購機者姓名 | 機具品目 | 生產廠家 | 購買機型 | 購買數量(臺) | 經銷商 | 單臺銷售價格(元) | 單臺補貼額(元) | 總補貼額(元) |
合計 |
注:含農戶、合作社等所有補貼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