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冊會計師教材正式發布,考生們第一時間是抓緊扔掉手里的舊教材,換成新教材備考,那么,拿到新教材后也一定要比照新舊版教材發生了哪些變化,變化部分常常是考試考察的重點部分呢。以下是北京注協培訓網專業團隊針對稅法教材的主要變化內容進行匯總,供大家學習參考,變動情況如下:
章節 |
2016年變化內容 |
章節變化對考試的影響 |
第一章 稅法總論 |
1.節名發生變化,由原來的“稅法的目標”改為“稅法的概念”,刪除了原教材下有關“稅法的目標”相關的內容。 2.增加了2015年11月印發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相關內容。 |
影響較小 |
第二章 增值稅法 |
1.由原來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改為“一般納稅人登記”。刪除了納稅人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程序,增加了納稅人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的程序。 2.增加了藥品生產企業征稅范圍的具體規定。 3.增加了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的庫存化肥的相關規定。 4.增加了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貨物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相關的內容。 5.修改了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的內容。 6.修改了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免稅項目下的第7條,改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除游艇、摩托車和應征消費稅的汽車外的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7.對稅收優惠的內容進行了調整,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進行刪減和更新,刪除幾條優惠政策。 |
影響較大 |
第三章 消費稅法 |
1.修改了卷煙批發環節消費稅的稅率,自2015年5月10日起,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2.修改了消費稅稅目、稅率表中卷煙批發環節的稅率。 3.修改了例題中的日期。 |
影響較大 |
第四章 營業稅法 |
1.刪除了家政服務的相關稅收優惠。 2.增加了自2015年3月3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刪除了原政策。 3.刪除2015年教材上第40、41、42的稅收優惠。 |
影響較大 |
第五章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 |
無實質性變動 |
無影響 |
第六章 關稅法 |
修改了教材例題中日期。 |
無影響 |
第七章 資源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 |
1. 增加了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稀土、鎢、鉬資源稅由從量定額計征改為從價定率計征的相關政策。 2.增加了企業改制重組土地增值稅政策的相關內容。 |
影響較大 |
第八章 房產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契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 |
1.刪除了已按規定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企業范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的時間性優惠政策。 2.增加了物流企業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相關優惠。 3.調整了契稅優惠的特殊規定中的相關內容。 |
影響較小 |
第九章 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 |
1.刪除了車輛購置稅減免稅規定時間性的優惠政策。 2.增加了車船稅征收管理中的其他管理規定的內容。 |
影響較小 |
第十章 企業所得稅法 |
1.刪除了財稅[2014]81號的規定。 2.增加了企業福利性補貼支出稅前扣除的規定。 3.增加了符合一定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的扣除的規定,刪除了核力發電企業和軟件生產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用的扣除規定。 4.刪除了扣除范圍下的保險公司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 5.增加了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的內容。增加了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有關政策。 6.增加了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處理。 7.增加了“對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業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這一概念的解釋。 8.增加了小型微利企業的征收管理內容,增加了一道例題。 9.對加計扣除優惠進行了刪減和修改。 10.增加了輕工、紡織、機械、汽車四個領域重點行業加速折舊的規定。 11.增加了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的優惠規定。 12.刪除了原外商投資企業稅收優惠的處理、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企業所得稅優惠。 13.刪除了廣大橫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 |
影響較大 |
第十一章 個人所得稅法 |
1.刪除了個人轉讓股權應納稅額的計算中有關納稅申報的內容。 2增加了關于企業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規定。 3.增加了關于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規定。 4.對稅收優惠進行了刪減和調整。 |
影響較小 |
第十二章 國際稅收 |
增加了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成果內容。 |
影響較小 |
第十三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 |
增加了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行為的處罰。 |
影響較小 |
第十四章 稅務行政法制 |
標題變化,由原來的“稅務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改為“稅務行政復議范圍”。 |
無影響 |
第十五章 稅務代理和稅務籌劃 |
無實質性變動 |
無影響 |
2016年注冊會計師《稅法》教材變動情況如上所述,注會稅法科目的教材還是有一定變化的,尤其一些小小的細節,如果現在你已經決定要考注會了,要考稅法科目了,建議大家趕緊購買新教材,趕緊學習起來,行動起來,制定合理的計劃,保證充足的學習的時間,還必須有一顆堅持學下去的決心和毅力,在備考注會的路上,大部分學員可能會遇到或多或少的問題,我們必須克服各種困難,最后祝愿大家通過自己的努力都能順利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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